这个问题还真的不简单。我打开中国网安第一大法《网络安全法》仔细看了半小时,在里面没有发现“爬取网络公开信息被认定为违法”的条款。于是我又继续搜索,发现了几条司法解释:
未经授权爬取用户手机通讯录超过50条记录;未经授权抓取用户淘宝交易记录超过500条;未经授权读取用户运营商网站通话记录超过500条;未经授权读取用户公积金社保记录的超过50000条的。以上这些情况可以入刑。
但是仔细看看,如果我只是用机器代替了人的手点击鼠标敲击键盘,接触的都是公开信息,并不触犯这些司法解释。(这只是我简单查询后的结果,不代表任何官方意见)